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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世之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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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米之炊 发表于 2013-7-23 07:30:0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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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 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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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A9 h6 x. Y9 j# K) r- R  古龙小说中常有这样的对白:只有死人才不犯错误。
5 Z" L) h" _$ X. H8 l/ O$ S  很对。
0 o# ^0 f, s/ P. v2 N* }  人只要活着,不论他经验多老到,智慧多么高超,学识多么丰富,总有犯错的时候。 % k# e: z' p: E% z1 d1 ?$ J1 f
  犯了错之后,有两种情形。一是自己先觉察了,在他人未发觉时,就已经纠正。另一是自己未曾觉察,错误由他人指出。
1 @! L3 S0 I4 G* v* O) n  通常,第一种情形,不会有什么问题,而第二种情形,却大有问题,可以由此而生出轩然大波,当然,也可以略略一笑了事。 - \- _* b  p' e# S- ?
  被他人指出错误时,自然不是一桩很愉快的事。尤其当人家指出错误时,人家有权态度恶劣,面子上下不来,硬不肯认错,唯一的结果是错上加错,面子更难看。
% F5 m% e! Y: ]. {. O! o  所以,只要有错,一经知道,立刻承认,那才是光明磊落的态度。 ; u5 f7 X, _) q/ N/ }
  想隐瞒错误,或为了面子而强词夺理,结果都只有愈来愈糟。 + g2 i) _8 L0 r" F' T7 B" G
  
7 f8 `# W* D3 J8 C9 b& i: \  不 改   j- C8 g% d8 O: }4 H- D* N
  
2 O2 O* }( `. ?  上篇谈的是“有错就认,光明磊落”。一般的观念是,既然认错就一定要改,子曰:“过不惮改。”一般的观 + ]# [7 W3 u* D5 s$ ?& K
  念,就是由此而来。 ) k# N% D# c8 K( @# Q, {
  其实不然,认错是一回事,改错又是另一回事。认了错,不一定非改不可,可以继续错下去,有权继续错下去,但必须承认自己错了。
6 l6 M1 g& r' C% c3 w% J  这种说法,听来很“骇人听闻”,与一般观念完全相反,但却更合乎人性。对,或错,本来就是人类自己建立的一种观念。举世皆说错了之时,不妨承认自己错了,但绝不必一定要把举世的观念,移做自己的观念,可以坚持己见。
# V& s1 M( v& C7 U% s$ {  最著名的例子是,当举世皆认为地球是天体的中心时,哥白尼独自以为地球绕日而行,只不过是一枚小行星。结果如何,人人皆知,哥白尼不肯改错,后来观念改变,对错易位,谁是对,谁是错? $ e# n! M8 D$ V) I$ E: s
  认错,不改,比死不认错可爱得多。一个是直接的,光明的,一个是鬼祟的,横蛮的。有错,要认。可是有权不改。 : n) ?! R8 ?' l7 r4 \9 T# o/ 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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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允 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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$ \5 y8 A9 W  w7 W  人际关系十分复杂,但以不变应万变,再错综复杂,也可以将之简单化。再简单化的方法之一,是不要勉强自己做自己不愿做的事。 * W7 v4 m! t0 K/ {6 P
  例如,有人要求什么,不愿答应,大可拒绝――可以委婉拒绝,也可以直接拒绝。拒绝的态度要坚决,也不必考虑拒绝的种种后果,因为你考虑了后果,不情不愿地去做了,要求者一样不会满意。后果差不了多少,又何必委屈自己? / O8 }& B* K1 D4 ^0 `% N1 P
  要知道,在求人者和被求者之间,首先在人情、道理上站不住脚的是求人者,而不是被求者,所以,拒绝,是正常的行为。自然,乐于助人者,也没有人不让他助人。
# g; @) a5 Z/ W7 _  拒绝是正常的行为,可以拒绝,可以不答应,但如果答应了,那就总得做到自己答应的事――包括口头上的答应,文字上的签署等等。答应,代表了一个人对一件事的允诺,既然允诺了,自然就该践行诺言,不然,这个人的话还有什么价值?很多时候,打落牙齿和血吞,都无话可说,还是下次学乖,学会拒绝。
1 c7 G' Q( ]/ f: m  答应了不做,是坏行为,拒绝,不是坏行为,两者之间,差别极大。   b5 B; m* W1 n* I* Q. Y
  
" m7 w4 D* ^  v) _; s- {  欺 骗 ) |* Y4 p. U) ^/ A* \4 i
   , N8 E* U+ Y/ \0 K4 R8 O( _
  在人与人之间,不能用思想直接交流,必须用语言或文字才能沟通的情形下,欺骗是人类的行为之一,任何人都有这种行为,不能避免。 1 ]" @8 K* f5 q' N8 ~
  常在想,就算人和人之间,可以直接进行思想沟通,欺骗依然可以是人类行为,可以故意那样想,让对方误假为真,或误真为假。
: ^( n) Z; @( [6 @( J; q2 N: G  没有人一生之中没骗过人,欺骗他人这种行为,当然不值得鼓励,但绝不能否认这种行为的存在,也不可抹煞这种行为存在的普遍性。
4 b$ \1 v; _  G7 @: ~; d  任何人不可避免或多或少欺骗他人,不过要知道,可以骗别人,不能骗自己。 & m+ E0 {$ Z1 B( I: ~' x
  有人会骗自己吗?非但有,且不少。向别人说谎?说得多了,连自己也会把谎话当做了真话,心理学上的这种自欺现象,相当普遍,稍为留心一下,可以发现周遭这种人还真不少。
. V: P2 S* F; _/ D; t  自己把自己骗信了,那种现象,属于精神病的范围,千万要小心提防,不可让它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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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炫 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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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L6 |' _* `. H8 V. `) b7 `  架 子 ; c" B/ n3 q5 ~/ H7 \
  
3 O' H, o. Z- f1 X- R7 L; u  摆架子,是人类的行为之一。这种行为,有什么用,值得探讨之至,而探讨下来,还真的没有什么用,可是喜欢摆架子的人之多,比比皆是,各有各款,摆得人心惊肉跳,眼花缭乱。
. B. y* O$ S% [) k& k1 v  其实,当一个人,有摆架子的资格时,他自然就不必摆架子。摆架子,无非是想抬高身份,当人人皆知这个人的身份高时,他何必再藉摆架子来抬高?   B0 u0 D: A! _4 r) O( H' ^! t
  这道理再简单也没有,所以,凡是在种种场合,以种种姿态摆架子的人,是说明一点:他身份不够高,而且他自知如此,十分自卑,所以才要藉摆架子来抬高自己的身份。而这种做法,往往效果适得其反,叫人更加看不起。摆架子者可能也知道,但苦于既然身份不够,不摆也不行,只好硬着头皮,真是苦楚。
; ^* o: }9 g! X. ?9 d- U8 v) |. O  所以,摆架子的现象,还是随处可见,那些人既然十分苦楚,也值得同情。
, b; A$ D3 Y: b0 j  [; d' z  调皮话中有:“裤裆里放长凳――好大的×架子。”是挖苦摆架子者的最佳句子。 2 w5 V  C* [2 H% G7 p4 f, s
  (摘自《处世之道》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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